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323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转帖] 三星称Note7中国两炸造假 正讨论起诉消费者

[复制链接]

 成长值: 32660

绿铜v3_04灰铜v1_05灰金v1_05绿银v3_04紫铜v1_05绿金v1_01绿金v3_02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9-22 23:1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连续两天,国内行货版(国行版)三星Note 7连接被曝出两起爆炸事故。现在,这两名消费者可能面临刑事诉讼。

  9月20日,韩国《朝鲜日报》报道称,三星电子宣布,“正在讨论对主张虚伪爆炸的2名中国消费者进行刑事起诉等法律应对。”

  中国两位购买了三星Note 7的消费者起火爆炸事件,韩国媒体朝鲜日报9月20日报道称,19日有消息显示这是一起得到赔偿金的恶意行为。

  9月18、19日,两名购买国内行货(国行)版Note7的用户“吉祥娃娃你”和“喵星小丸子”先后在百度贴吧发帖称,自己在京东购买的Note 7,发生起火爆炸。

  对此,三星电子9月19日发表的中文声明称,该公司密切关注近期发生的Note 7燃烧事件,“9月18日,就中国媒体报道的事件,我们通过三星电子研究所、品质检测部门对该产品进行了详细分析,推断该产品损坏是因外部加热导致。”三星电子称,该公司秉承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,高度重视本次事件。

  同一天,三星Note 7的电池供应商、总部位于香港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ATL)发布公告称,针对2016年9月18日在中国媒体报道的Galaxy Note 7电池燃烧问题,“我公司会同客户三星电子对发生问题的样品进行了初步研究,判断该样品的燃烧与我公司生产的电池无直接关系。根据样品上燃烧的痕迹,我们推测发热源来自于电池本体之外,很大可能存在其他外在因素引起发热问题。我们会同客户继续密切关注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使用状况。”

  ATL是三星Note 7手机电池的重要供应商之一。

  不过,三星在中文声明中,并未直接提及消费者可能涉嫌造假,以及可能提出刑事起诉事宜。

  而按照韩国《朝鲜日报》的报道称,三星回收了两款手机,和ATL着手进行了共同调查,19日宣布:“通过X光和CT对产品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,发现了在电池外部故意加热的痕迹。”两家公司为了调查准确的原因,将Note7放进微波炉、热风机、电磁炉、烤箱等进行了再现试验。结果显示,两部手机放在电磁炉上,用200度加热2-3分钟,产品的损坏样子和照片最相似。

  上述报道还援引三星电子的说法称,正在讨论对主张虚伪爆炸的2名中国消费者进行刑事起诉等法律应对。

  针对这段细致调查过程的描述,三星之前未提供给中国媒体。 但针对韩媒的报道内容,三星中国方面暂无回应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《朝鲜日报》的报道内容也有待证实。按照网友“喵星小丸子”的说法,他的手机并没有提供给三星,依然在自己身边。

  截至2016年9月1日,新上市不久的三星旗舰手机Galaxy Note 7已经在国外发生了35起电池起火爆炸事故,在行业内和消费者中间引发了巨大震动。9月2日,因电池爆炸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,三星移动总裁高东真公开致歉,宣布全球召回250万台Note7手机,并承认了“电池芯存在缺陷”的爆炸原因。

  不过,这次全球召回计划并未覆盖中国大陆。三星方面给出的理由是,中国发售的Note7手机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。据称,中国销售的国行版的Note 7采用的是香港新能源科技(ATL)的电池,而非近期事故频发的三星子公司SDI生产的电池。

  9月14日,经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,三星(中国)宣布自当天起,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Galaxy Note 7。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数字移动电话机数量为1858台。

  不过,三星方面称,9月14日宣布在中国召回的Note7,为2016年9月1日正式销售前通过三星官网盖乐世社区等渠道,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提供的测试体验用机。“我们再次重申,自9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发售的GalaxyNote 7国行版本,不在此次更换范畴,可放心购买及使用。”三星在声明中说道。

  9月18日、19日,中国用户曝出的国行版Note 7电池爆炸,让三星方面不在中国召回的理由面临考验。


插件设计:zasq.net

灰铜v1_01绿铜v3_01

沙发
发表于 2016-9-25 13:19 | 只看该作者
我很相信这是某些缺德的天朝人故意做的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Q群816270601 )

GMT+8, 2024-5-8 21:35 , Processed in 1.282354 second(s), 5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